1.開放門戶,廣招和接納母會吉華堂團體會員、永久團體會員的青年團,以及個人身分加入華堂青。
3.設有不超過27名理事職位的青年團理事會,採用14名團體會員及13名個人會員作為分配標准,並平衡納入3區域,即吉中、吉南和吉北會員成為理事。
4.建議在理事會改選提名提名截止後,尚有理事空缺未被填補,可通過團員大會選出,或由團長在認為必要時作出委任。
5.限定團長、秘書和財政的任期,不得連任超過2屆或4年。
6.凡曾任該團團長,每屆都會被敦請為咨詢顧問。
7.建議吉華堂青能以召開會員大會民主方式,讓會員擁有投選權,提名和投選心儀的領袖,擔任華堂青理事,包括團長。
8.建議理事改選前1個月,需成立5人競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需由沒有參加本團競選者或在本團團員沒有投票權的吉打華人大會堂合格會員擔任。
9.該團不可以自行開設戶口,所有屬於該團的錢財需交給吉華堂財政掌管,而團長或理事會若要支付任何開銷,需由吉華堂財政批出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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