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1, 2007

王孙文的文告



我堅決反對馬來亞銀行(Maybank),或是其他大馬銀行制定類似“指定律師樓須擁有至少50%土著股權”的措施和政策。

我遺憾馬來亞銀行雖然已宣佈撤銷“指定律師樓須擁有至少50%土著股權”的措施,但是今日又被揭發也向指定估價公司發函,規定他們必須符合“2名合格估價師中,必須有1人是土著估價師”的條件。

這意味馬來亞銀行本身內部政策中,仍存在許多不為外人知的隱議程。是否在其他指定的領域中,同樣制定類似不符合全球化自由競爭市場的政策?

這方面,扮演國內銀行監督者的國家銀行需要徹查馬來亞銀行,甚至是國內所有銀行,是否仍有在暗中存有如此開倒車的政策。

我認為,銀行在「指定」律師樓和估價師,以及其他方面,都不應限制或要求某種族必須佔據50%,畢意現在是自由競爭的全球化市場了。

大馬所有銀行都應公平對待各族人民,因為各族人民都是銀行的顧客或潛在新顧客之一。

另外,針對教育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發表「個人言論」,認為這是有關銀行和指定律師樓的問題,這類事件不需帶上內閣討論。

不過,希山必須有一個認知,即馬來亞銀行在銀行領域地位舉足輕種,屬於「半政府」或是「政聯公司」(GLC)地位,往往成為民眾探視政府財經政策演變的風向球。

實際上,馬來亞銀行股東也包括國庫控股,若如希山所言不需帶上內閣討論,為避免民眾誤解馬來亞銀行政策就是政府的政策,國庫控股應干脆拋售馬來亞銀行的股權,以捌開與馬來亞銀行的關係,讓馬來亞銀行變成真正的私人化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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