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0, 2008

曹智雄:没涉恐怖活动 国民不用怕内安法令

(光华日报)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曹智雄促请国民不必对内安法令的存在有所恐惧,如果他们没有涉及任何颠覆或恐怖活动,就不必怕会被对付,其实,它是保护国民的有效法令。

他说,例如被逮捕的拉惹柏特拉,只要法庭认为他不应受内安法令对付,就会被释放。至于新闻从业员陈云清及国会议员郭素沁被捕后,在警方调查认为他们不应在此法令下被扣留也会放人。

他强调,我国拥有许多法令保护每一位国民的自由,内安法令的存在并不代表着政府可以滥用来扣留任何人,除非这些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才会被对付。他说,国人对内安法令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如果能够异中求同,对国家是有利的。

曹智雄周六晚针对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在出席米都行动党千人宴时,要求亚罗士打人民向曹智雄施压,坚决支持废除内安法令;以及吉华堂则发动废除内安法令联署签章运动,作出上述回应。

他说,吉华堂身为华社民间组织,可根据他们的看法及所拥有的权力来主办此签章大会,国家法令也允许民间团体言论的自由,而马华公会也坚持要政府修改内安法令,而反对党包括民联政府也作出同样的看法。

维持国家安全

不过,他提醒人民,国家安全对一个国家非常重要,不管通过内安法令或其
他法令,维持国家安全,防止动荡不安局势,是政府的责任,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他指出,在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倘若不幸发生种族之间纠纷,而形成骚乱的局面,对国家与社会都不是很好的现象。

他表示上周已在国会作出清楚的解释,政府在3年前引用内安法令来逮捕23位恐怖分子,包括目前仍留在甘文丁扣留营的回教祈祷团团员,他们是因为持武器和军火企图推翻政府,制造社会的混乱而被对付。

“除此之外,其他被逮捕者包括制造伪钞票及伪造证件者。”

提到兴权会领袖被逮捕事,他说,根据调查报告,如果没有引用内安法令来展开行动,必引起种族冲突,对国家也是不利的。他并不是为政府作出辩护,但是,他个人认为,安内法令被废除与否,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最重要政府引用内安法令来对付恐怖或颠覆分子并没有错,不然的话,国家必陷入不安局面。

无论如何,他绝对不同意政府滥用内安法令来逮捕政治人物或对执政者不满的人士,包括陈云清、郭素沁及拉惹柏特拉。

2 comments:

Khai Suan said...

新聞來源??
有沒有新聞網站的連接?謝謝。

王孫文 said...

Khai Suan,

感谢你的提醒,我忘了把报馆给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