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3, 2008

第25届全国华人文化节图徽(LOGO)设计征选比赛细则

一、主办单位:

吉打州华人大会堂。

二、活动目的:

吉打州华人大会堂为主办第25届全国华人文化节,期盼藉由创意表现之图样,呈現全国华人文化节银禧纪念之形象,特別主办图徽设计比赛,透过公开征选方式,广邀各界共同設計意象简洁、意涵深远之图徽。

三、报名资格:

凡对此项活动有兴趣之马来西亚公民,皆可共襄盛举;唯主办单位全体理事,一概不得参加。

四、设计主题:

以第25届全国华人文化节主题「传薪 ∙ 扎根 ∙ 绽放」作为图徽设计表现。

五、作品規格:

(一)作品必须以彩色设计创作(谢绝单调的黑白设计),手绘或电脑绘图。

(二)设计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20 X 20 公分,并印制于A4卡纸;所有电脑绘图或数码作品必须存成PSD, GIF或JPG檔,并把磁碟一起交上。

(三)作品正反面及作品含意说明不得签名或标识记号。

(四)参赛者需提供清晰说明其图徽设计创意原理(不超过100字。

六、参加方式:

(一)每位参赛者可同时缴交超过壹份参赛作品,唯只能赢取壹份奖励。

(二)参赛者在呈交参赛作品时,同时要提交完整的个人资料,包括:中英文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地址及联络电话,方才有效。

(三)参赛者依照赛会规定的比赛规则设计好图徽后,以挂号方式寄至或递交到吉打州华堂办事处:No. 8, Jalan Tanjung Bendahara, 05300 Alor Star, Kedah Darul Aman.,并注明「第25届全国华人文化节图徽设计征选比赛」即可。

七、作品用途:

所有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主办单位有权在任何宣传媒介,包括:传单、布条、横幅、册子或背景布置,采用优胜者所设计的作品,而不需付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有权对作品作出任何修饰。

八、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
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止。(以邮戳为憑凭)。

九、得奖公佈日期:
2008年6月初公布於国内各华文报章,並以信函通知得獎人。

十、评选标准:

主題特色表现35%、创意表現35%、视觉美感30%。

十一、表揚方式:

(一)奖励

特优奖(1名):獎金500令吉及奖状一张。
优胜奖(
2名):獎金300令吉及奖状一张。
入选奖(若干):獎金50令吉及奖状一张。

特优及优胜得奖者,也将获得主办单位奖励于文化节期间之2天1夜亚罗士打住宿。

(二)为确保得奖作品之水准,参选作品未达评审标准者,奖项得予从缺。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参赛作品,无论得奖与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二)参赛作品必須未曾发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袭之之嫌疑。若有抄袭属实者,如遭受检举或产生纠纷争议,经查证属实,除参赛者自負法律责任外,主办单位得逕予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及奖状。

(三)主办单位可酌情决定取消、终止、修改或终止比赛,以及取消任何行为不当的参赛者资格。

(四)若有任何疑问,可联络吉打州华堂秘书处:04-7354016。

(五)若本章程有遗漏或疑问,主办当局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下修改比赛细则,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