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3, 2007

司法能保護人權

(亞羅士打3日訊)雪州反對黨州議員鄧章欽指出,司法一旦出現了腐敗情況,不但讓國民對司法產生沒信心,而且情況更會嚴重至外來投資者因顧慮到沒公平司法保障,而卻步到我國投資。

他說,我國目前仍存在三權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而這三權分立是解決3項糾紛,即政府與政府之間糾紛、政府與國民之間糾紛,以及人民與人民之間的糾紛。

他表示,行政和立法是存有無法脫離的關係,惟卻持有個別獨立的立場,而在三權分立中,最脆弱地則是立法,因為它是能解釋法律。

他說,至於司法卻能通過法律對一些案件作出公平判決,然而如果在司法上卻出現腐敗或不公平的成分,這代表司法出現了危機。

鄧章欽昨晚受邀與馬華婦女組全國票選中委林禮菲律師,以及馬來西亞講師協會合格講師張念群律師,齊為由吉打州華人大會堂青年團主辦,終身學習工作坊策略的時事講壇系列2--《獨立五十年,司法是否也獨立?》主講時,這麼表示。

他認為,司法能保護人權,公平的司法讓國民對法律和人權保障有信心,因此一旦面臨法律問題,都會通過司法爭取權益。

「同樣地,對於外來投資者都希望前來投資的國家能給予他們司法上的信心,至少在投資業務上面臨問題時,他們能通過司法爭取到公平的判決。」

張念群在主講時指出,在民主國家中,我們身為國民必須確保執政者不會變成暴君或獨裁者,確保人權和憲法都不會被剝奪、人權必須充分取得憲法的保護。

惟她指出,當今大馬所出現的局勢,逐漸看到人權不是絕對,因為它卻有前提,即所執行的舉止都不許破壞到國家安寧,否則也會被法律制裁。

同時,她說,對於國家憲法也一樣有前提,那就是如今仍存在的警方法令第27條文,凡是3人以上的集會都必須向警方作出申請,否則可能會被列為非法集會。

她也表示,對於印刷與出版法令,部長卻有權利批准或不發出准證給業者,而且在這決定下,對方也無權作出反駁。

「對於這一點,明顯看到人權已被剝奪,但我國司法卻沒對這一點作出捍衛工作。」

她說,作為國家大法官,他們的責任是監督國家憲法,以及研究國會所通過的法律,確保人權沒被侵犯。

然而,她指出,往往很多時後,很多國家法官卻已把捍衛和監督司法的責任,轉移為詮釋法律。

「雖然當今卻尚未有絕對充分證據證明國會已逐漸控制國家法官,但也不能否決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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